孤寡老人、弃婴(童)、孤儿入住市福利院的条件和手续
发表时间:2017-11-09? 文章来源:
佛山市城区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的人员(简称:城市“三无人员”),本人自愿由市福利院收养的,由其所在街道民政部门申请,经二甲以上医院体检确诊为无精神病和无传染病,报bet批准后,由其所在的街道民政办送入,随到随收。收养期间免收一切费用。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童),经公安机关多方调查属实的,公安机关出具《广东省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弃童)审批表》,手续齐全,送市福利院医务室进行体格检查和接收安置。安置期间免收一切费用。
丧失父母又无经济生活来源的孤儿,凭孤儿户口所在地街道民政部门相关证明,经区、市民政局逐级批准后可免费入住福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