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二、办理条件: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到期的,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换证手续。
三、办理材料和流程:
(1) 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2) 佛山市社会组织换证申请表。
备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需要保留前置审批的社会组织,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批并提交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三份。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
登记机关在收到上述全部有效材料之日,当场办理相关手续。
四、办理地点: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5号6楼),以及各区民政局。
五、办理时间:
登记机关在收到上述全部有效材料之日,当场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电话:
bet社会组织管理局 83334212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82345577
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 86239587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831133
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88883260
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 87700816
七、表格下载:
以上相关表格均可在bet公众网(http://www.zgxiangyu.com/)或佛山市社会组织网(http://www.fsnpo.org.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