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立功奖励
发表时间:2017-09-27? 文章来源:市民政局

一、事项名称:现役军人立功奖励

二、设定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广东省拥军优属规定》、《佛山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

三、申请条件:被大军区以上授予英模称号或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优秀士兵的。

四、办理材料:部队提供的现役军人立功证明

五、办理地点:原户籍地区级民政部门

六、办结时限: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民政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

七、联系电话:83329212

八、办理流程:现役军人在部队立功受奖的,由其所在部队向家属户口所在地的区级民政部门发去立功证明,经民政部门核实无误后,由家属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门报喜,并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被大军区以上授予英模称号或荣立一等功的奖励10000元,荣立二等功的奖励5000元,荣立三等功的奖励1000元,获得优秀士兵的奖励300元。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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