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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打算
发表时间:2013-01-09? 文章来源:市民政局

 

2012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紧扣“维护民生、提升服务、加强创新”的主题,夯实基础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创新管理机制,为“民富市强、幸福佛山”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2012年民政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到位。建立起科学的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开展了专题调研,出台了《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确保低保标准调整更加规范、科学,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更好地保障。低保标准实现了全市统一。201210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430/.月(禅城、南海、顺德区由390/.月提高到430/.月;高明、三水区由350/.月提高到430/.月)。12月底有城乡低保对象1788937611人(其中分类救助对象979112952人),全年发放低保救助金10113.92万元(其中分类救助金710.33万元),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及时启动低收入居民临时生活补助联动机制。分别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发放了临时生活补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未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二是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健全。2012年全市共出资2004.59万元资助43854名困难救助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共支出1437.77万元对2147人次实施了大病医疗救助。探索建立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管理。全面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管理,我市困难救助对象凭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所发生的应由医疗救助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垫付并即时结算,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即可出院,方便了群众。我市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提高救助水平,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取消住院押金,取消病种限制(超出了医改责任书要求的开展12类大病医疗救助试点的范围),解决了困难群众就医之忧。

三是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规范。适时调整五保供养标准。各区按照五保供养标准达到不低于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60%的要求,及时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目前各区供养标准分别为:禅城区750/.月,南海区730/.月,顺德区710/.月,高明区500/.月,三水区600/.月。继续开展创建“环境优美型、服务创新型”农村敬老院工作。及时向各区下拨创建工作经费,各敬老院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供养对象的供养条件和居住环境不断改善。

四是慈善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慈善会机构建设加强。成立了市慈善会新一届理事会并召开了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佛山市慈善会章程》、《佛山市慈善会捐赠款物管理办法》和《佛山市慈善会财务制度》。落实了市慈善会办公场所,聘请了专职工作人员。配合“三打两建”工作,建立了自身的诚信体系,每月及时公布财务收支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佛山慈善的公信力进一步加强。慈善项目拓展,慈善事业的社会影响力扩大。与佛山电视台合作,建立起 “小强热线爱心基金” 慈善品牌,与佛山传媒集团联合举办了“温爱佛山,元宵慈善文化万人行”活动,并指导其开展佛山第一届慈善公益大赛,宣传现代公益、全民公益和大公益的理念。开展了“广东(佛山)扶贫济困日”活动。继续牵头负责“广东(佛山)扶贫济困日”活动,2012年共接收到账捐款8202万元。

五是其他配套救助制度得到落实。扶贫助学工作成效显著。协助教育部门落实对本市户籍低保家庭子女和未成年孤儿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在普通高中阶段免学杂费,并补助生活费;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基本收费标准给予资助,并补助生活费;在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给予第一学期学费及路费的资助等政策。城乡特困家庭住房救助发挥实效。协助住建部门做好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核定工作,根据《佛山市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规定,指导各区做好本区危房改造工作,帮助我市农村特困家庭危房改造或重建。法律援助制度顺利实施。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以下的居民全部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并扩大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积极落实节日慰问工作。协调各级积极开展元旦、春节、中秋、重阳节等节日上门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发放节日慰问金及慰问品折合约800多万元(不含中央、省两项补贴资金)。我局还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确保了中央、省财政补贴资金和春节慰问金在春节前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据统计,两项资金合共发放1249.81万元(不含顺德区)。安全开展流浪乞讨救助。2012年重点开展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活动,并做好了节假日、“两会”、“十八大”会议等特殊时期的救助管理工作。2012年接待求助2095人,经甄别对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2031人实施了救助,其中各类病人435人(精神病人291人、危重病人30人、其它病人114人)、未成年人166人、其它救助人员1430人;全年护送返乡148人,跨省接送45人次。

(二)防灾救灾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完善了灾害信息报送工作体系。按照“落实要求、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了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灾害信息员报送体系,各级共设灾害信息报送人员578人(不含顺德区),建立了信息员台账。

二是完善了应急避灾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网络建设体系。共设立应急避灾场所1018个(不含顺德区),其中市级应急避灾场所2个,区级8个,镇(街)级88个,村(居)级918个。通过自储或协议代储的形式,建立灾害救助物资仓储网络,共设立市级仓储1个,区级仓储6个,镇(街)级仓储39个,村(居)级仓储108个,各级仓储建设面积超过5.3万平方米,储存物资折款超过249万元。

三是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围绕“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知识”主题,重点做好了“防灾减灾日”活动周各项工作,开展了防灾救灾演练,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科普教育,有效提高了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普及了自救互救技能。创建全国综合示范社区效果显著。目前,我市获得民政部、国家减灾委授牌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已达83个(不含顺德区),占社区总数的43.5%。

四是及时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召开全市救灾工作会议部署全年的救灾工作,加强灾害风险排查,落实值班制度,落实保障资金,检查救灾物资储备,做好防灾救灾准备工作。2012年汛期,我市主要受到龙卷风、冰雹、雷电和洪涝等自然灾害的袭击,受灾人口1506人,农作物受损面积15331亩,死亡人数1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326万元。灾情发生后,我局组织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灾区核查灾情,协助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部署紧急救助和善后工作,妥善安排了受灾群众的生活。

(三)老龄工作和社会福利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完善老龄工作机制。制定了《佛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调整了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完成了市老年学学会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是启动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年”活动和“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印发了《佛山市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年”活动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养老服务“十二五”期间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实施步骤、保障措施。

三是进一步落实老年优待政策。高龄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各区在落实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基础上,还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特色优惠措施。其中三水区从1月起在执行全市标准的基础上,把80岁以上高龄津贴每月提高100200元(其中,8089岁每人每月200元,9099250元,百岁老人500元)。禅城区也根据高龄老人生活照料需求大的特点,为居住在该区的80岁以上老人免费安装平安钟,并提供为期一年的服务,首批已在9月前完成安装,“平安钟”呼援服务惠及5337位高龄老人。我市老年维权网络进一步完善,服务方式更加到位,实行了1小时受理业务制度。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174件,接待来电来信来访2237人次。积极主动与广州、肇庆市民政部门和老龄办协商,结合我市实际逐步推进广佛肇老人优待一体化。

四是丰富为老服务工作内容。举办了“魅力佛山·缤纷乐龄——2012年佛山市老年文艺展演活动”。加强老年大学(学校)、星光老年之家、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我市现有老年大学(学校)120所,各类老年活动中心1576个。开展了创建“全国敬老文明号”,评选第四届“广东省十大敬老之星”和第二届“广东省敬老企业之星”等活动。各区还结合实际开展了各种敬老慰问和形式多样的老年文体活动。

五是强化了福利机构安全服务意识。组织检查组对全市各社会福利机构开展年度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社会福利机构火灾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福利机构安全服务意识,并责令不能达到要求的福利机构(市公记隆怡养院)搬迁。修订了《佛山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办法》报市政府审批,继续争取政府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发展的重视。

六是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扩面调标”。经过多次研究、修订的《关于逐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对象范围调整服务标准的意见》在11月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意见》于2013年实施,并将原享受政府补贴的九种老人扩大到十四种老人,并调整提高服务标准100300元。

七是其他专项福利工作稳步实施。2012年,我局组织对下拨的2011年度福利事务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召开会议通报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整改措施;下拨2012年度“星光计划”资金426万,继续推进和规范“星光计划”,全市“星光计划”顺利通过财政部门绩效考核;我局按照上级部署在各区农村积极推进“幸福计划”实施工程,高明、三水区各申报了一个“幸福计划”试点单位。此外,“明天计划”、“蓝天计划”继续推进。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巩固。

一是双拥模范创建成效显著。我市连续第七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连续第八次获得“广东省双拥模范城”称号。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区全部被命名为“广东省双拥模范区”,首次实现“满堂红”的目标。

二是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及时调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根据我市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201271日起,按照13%的增长幅度调整全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调整后标准分为:禅城、南海、顺德区为一档,高明、三水区为二档。其中:烈属定恤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510元、145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70元、1020元;参战人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

三是积极开展双拥共建和拥军优属活动。市双拥办充分发挥军地之间的桥梁作用,各成员单位自觉履行职责,部门之间紧密配合,共同推动双拥共建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双拥氛围。节假日定期走访慰问我市驻军部队和上级军事机关,并及时向市区驻军部队拨发节日慰问金。分别召开了全市党政军领导迎春座谈会、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5周年大会、双拥座谈会、重点优抚对象座谈会、市爱国拥军促进会筹备动员会等,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春节前,按照民政部和省的要求向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发放了生活补贴(每人360元)和临时价格补贴(每人150元)。从2012年起,我市以发放节日慰问金的形式,提高全市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生活待遇,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元,其中:春节1500元、“八一”1000元。进一步落实优抚对象优先优惠措施,完成了9400多名优抚对象的优待证换领工作。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新措施。建立了以扶持就业为主,发给退役金后自主就业、政府安排工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城乡一体的制度体系。2012年,全市接收2011冬季退役士兵1131人。其中选择按新政策自主就业的1066人,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政府给予经济补助;选择按老政策在部队没有领取退役金由安置地政府发给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的58人;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7人。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发放经济补助和安置补助金共2865万元。在退役士兵服务工作方面,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力量,及时掌握各辖区内复退军人的思想动态和就业、家庭及生活状况,将工作前移,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

五是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制度建设。结合我市退役士兵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要为导向、以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为主体,以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2012年全市报名入学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共有235人,其中参加3个月内职业技能培训的有128人,半年期高等职业技能证书培训的有102人,3年期高职院校录取入学的有5人。市、区两级财政支付培训经费共177万元。

六是做好军休干部的接收和服务管理工作。2012年全市共接收军休干部6人。在全面落实好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如为市直军休所安装电梯,进一步改善了军休干部休养条件。

(五)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创新。

12月底,全市共有各类社会组织3549个,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2645个(其中社会团体133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07个),备案的904个。

一是推行直接登记制。7月起,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需要前置审批外,全面实行直接登记制。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直接登记措施的实行,大大地促进了社会组织的发展。

二是下放登记管理权。按照国务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相关法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权限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我市从2011年起,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到了镇和街道一级,大大地促进了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目前,新登记的社会组织中,基层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比例达到了50%

三是压缩审批时限。全市各级社会组织登记机关将法规规定社会组织成立、注销登记手续时限由原有60个工作日统一压缩为最长15个工作日;将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手续的时限,由原有法规规定的30个工作日统一压缩为最长5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降低准入门槛。2011年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社区社会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注册活动资金从3万元以上降至1万元以上;社区社会团体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会员数量可突破最低50个自然人或单位的限制,降至20个以上自然人或单位。2012年7月,又进一步降低了基层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注册活动资金的最低限额降到最低2000元。同时,实行备案制,对一些暂时未能达到注册登记条件的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允许其向镇或街道申请备案。

五是积极推进孵化基地建设。设立了市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示范基地。目前,南海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禅城区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顺德区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市青年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以及部分镇街的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中心)都已建立并开始运作。

六是推进社会组织评估、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在行业协会中开展等级评估的基础上,将范围扩大到了专业性、联合性社会组织。11月,对市级申报社会组织等级的14家社会组织,组织第三方专家组进行了初评。各区的等级评估工作,也正在开展。同时,推荐奖励了50名爱岗敬业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出台了《佛山市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暂行办法》,确定了第一批市级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目录,并召开了市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工作交流会。

七是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在全市进一步统筹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去行政化”的专项检查与整治工作,对不符合《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了整改。目前,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基本达到了“去行政化”目标,实现了“五自四无”(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以及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无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

八是抓好监管和行业自律建设。抓好社会组织专项检查工作,对违法违规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依法予以处罚,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的规范运作。同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参与配合全市“两建”工作,推进社会组织的诚信自律建设,抓好社会组织的内部规范运作机制、诚信执业机制、公平竞争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奖励惩戒机制和自律保障机制等“六个机制”的建设,提高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

(六)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社工人才队伍建设“1+5”文件成稿。我市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1+5”文件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后成稿,已作为《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施办法》的系列文件之一报送市社工委。

二是社工社会认知度进一步提高。上半年,我省举办首次“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我局与省社工师联合会、南海区民政等单位联合承办了“岭南社工大聚会暨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闭幕式”,通过组织个案、小组、社区实务三个工作坊系列活动,展示“助人自助”的社工理念,大大提高了公众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

三是民办社工机构得到进一步发展。2012年完成了10家市级民办社工机构登记成立工作。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民办社工机构已超过30家。民办社工机构的陆续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有效吸引、凝聚、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佛山市民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

四是社工专项培训组织到位。上半年积极发动引导我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踊跃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区域分点举办了多个考前培训班,帮助考生尽快了解2012年的考试要求,熟悉考试内容,提高应试技能。据统计,2012年全市共有2078人报考,其中参加培训人数超过总报考人数的70%。通过培训,2012年全市初、中级社工考试通过人数达到519人,占总报考人数的24.9%,通过总人数超过了前4年总数之和。11月,举办了针对市、区民政系统以及各民办社工机构的社工管理人员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我市社工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提升我市社工机构服务水平,保障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成效,推动佛山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收到了预期效果。

(七)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一是开展系列调研活动。组织开展了全市2011年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各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推进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情况以及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情况调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社工委、市政府研究室就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送市社工委。

二是建立了城乡社区建设联络员制度。通过建立全市社区建设工作联络员制度,搭建起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有效沟通渠道,便于及时全面地掌握全市城乡社区发展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突出的矛盾,便于相互交流社区建设中的成功做法和有效经验,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是认真抓好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了社区规范化试点建设。禅城和南海区各选择一个社区居委会作为全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并按照要求抓好示范。开展了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在高明和三水区各选取1个村(居)作为全市村居务公开示范点进行重点创建。目前各示范点的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是开展了治理村、社区组织牌子过多过滥问题专项工作。会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和全市现场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治理村、社区组织过多过滥问题的实施意见》,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区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组成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清理时限和目标,对村、社区组织所挂牌子进行集中清理。9月份,市、区纪委、组织和民政部门对各镇(街)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结果显示,586个村(居)完成了对11720块牌子的清理,办公场所门口只悬挂村党组织、村委会或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的牌子,清理率达到了100%。

(八)进一步做好民政专项事务工作。

一是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省直管县”行政体制改革调研,进一步探索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思路;开展了“佛山-清远”线和“佛山-江门”线的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积极推进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及时调解边界纠纷;完成了《政区大典·佛山篇》的编纂工作;组织各区开展了《中国地名故事广东卷》佛山部分的拍摄工作,进一步推进了我市地名文化宣传推广工作;认真开展地名清理整顿,积极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

二是扎实推进我市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制定了《佛山市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工作实施办法》,健全了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在全省率先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全面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以禅城区婚姻登记处作为全市示范点,开展了全国等级婚姻登记机关示范点创建工作,顺利通过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考核。

三是福利彩票销售形势良好。积极推行“两转型、三升级”(宣传方向转型、投注站建设转型,服务升级、管理升级、理念升级),福彩销售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营销渠道不断拓展,福彩销售额再创新高。2012年全市销售福利彩票15.76亿元,比2011年增长25%

四是认真落实殡葬改革各项工作。开展了2011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完成了2011年度殡葬服务单位年检,做好了清明节和重阳期间群众拜祭的各项服务和安全协调工作,开展了骨灰植树,推进文明、绿色殡葬。“骨灰植树活动”被民政部评为“优质服务品牌”称号,并接受了省民政厅的建设资助。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为重点,对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等四种群众免除基本丧葬费用,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五是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组织收养登记员培训班和档案管理学习班,提高收养登记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规范了收养登记档案管理。

(九)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认真开展“创文”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责任机制,形成了良好的文明城市创建氛围。高度重视,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把创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督查、一起考核,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具体措施上全面进行落实。根据市创建办要求,认真整理创建资料,组织各单位参与微文明活动,组织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志愿者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按照测评体系,紧密结合民政业务,全方位落实民政部门的指标和任务。

二是加强纠风和监察工作。适应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加强教育,确保纠风工作有序开展。重新修订和完善了人事和财务管理、基建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经费下拨等方面内控制度。重新制定了《bet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度》、《bet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bet党委及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制度》、《bet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第三季度,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了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增强了廉洁意识。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提升了民政服务意识。切实做好了殡葬行业行风评议工作,提升服务水平。扎实开展了“两建”工作,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三是加强了依法行政、信息公开、维稳工作。加强了普法教育和学习,健全了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并且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分管领导、具体科室、具体岗位。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了各项应急处置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开通了政务微博,做好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处理群众诉求。积极参加本年度广东“民生热线”、佛山政风行风热线、“对话民生”等节目上线工作,认真跟进办理群众热线诉求,按时办复。制定了《bet突发性群体性信访事件应急处置预案》、《bet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完善了《bet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加强了与有关部门联动,建立了合理的情报信息收集、研究、预判机制,加强了敏感时期维稳工作专题研判会商和情况报送机制,定期召开专项维稳工作会议,维护了稳定发展大局。

二、2013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是根据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低保标准。二是探索制定“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和认定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确保我市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实施。三是适时启动物价补贴机制,及时向我市困难群众下发临时物价补贴。四是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措施,全面实施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管理,探索建立市级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全额资助低收入家庭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措施。五是不断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督促还没有制定区级“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或细则”的区,按照市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的要求及时制定出台区级实施办法或细则。组成检查组,对市级下拨的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六是继续做好慈善捐助工作,做好“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相关工作。七是继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重点对市精治所进行扩编增床,妥善安置流浪精神病人。

(二)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

一是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力争社会组织数量年增长10%以上,到2015年,全市社会组织总量达到5千个以上。二是切实降低准入门槛,重点是落实几个方面的措施:降低登记条件、简化登记程序、“去垄断化”、允许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使用字号、积极培育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三是进一步明确直接登记范围。四是坚持去行政化。2013年重点推进公益慈善服务类社会组织去行政化。五是突出培育重点。突出抓好行业协会、异地务工人员组织、枢纽型社会组织三类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六是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2013年,在所有类别社会团体中开展等级评估。同时编制好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七是落实扶持政策。继续推进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和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资金的建立,切实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的建设。八是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并逐步完善“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三)进一步促进社工工作开展。

一是继续指导各区有针对性推动本区社工工作的开展,适时召开各区社工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社工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在引进外地社工机构的基础上,加快培育一批本土社工机构的步伐;三是加大对社工管理人员培训以及社工及社工后备人才的培训力度,办好社工素质提升(继续教育)等培训班;四是研究制订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公共财政政策,提出具体措施。

(四)进一步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实施办法》的落实,推动落实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六个一”工程建设。二是做好2014年换届选举前期工作。成立村居换届选举领导和工作指导机构,开展村居情况调研,做好选举培训工作,召开村居换届选举动员会,做好工作部署。三是继续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创建工作。四是进一步推动各区打造工作亮点,重点推动禅城区将“智慧社区”、村(居)务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推向深入;推动南海区及时总结大沥镇“街坊会”、丹灶镇“邻里中心”、罗村街道“社区理事会”经验,及时在全区推广;推动高明区在产业园区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为园区企业、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一站式”服务;推动三水区积极探索“村民自治”方式,创新城乡社区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

(五)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机制。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做好“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提高社会防灾减灾能力。二是做好灾害救助准备工作,密切联系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关注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做好灾后救助工作。三是继续做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加大创建经费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四是做好示范性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工作。五是加强灾害应急救助志愿者队伍建设。

(六)进一步优化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

一是抓好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的推进落实。二是继续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展家庭服务业,加快建立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重点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扩面提标”,继续争取政府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支持,进一步完善“平安钟”服务。三是大力开展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发动各级老龄机构、涉老部门以及社会组织开展各种敬老慰问和老年文体活动,大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氛围。四是进一步完善各项优待老年人政策。进一步加强老年维权保障和法律援助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高龄老人津贴标准或扩大津贴范围。五是继续实施“星光计划”等专项福利工程。在农村地区推进“幸福计划”,兴建“颐养居”和养老服务站。

(七)进一步巩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全市统一抚恤补助标准。根据我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371日起,调整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参战涉核生活补助标准、随军家属安置补助金标准。同时,争取提标时实现全市统一标准,不再分档。二是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三是探讨建立随军家属安置的长效机制。针对随军家属增多,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有限的情况,拟会同人社、编办等部门对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进行调研,寻求解决办法。四是积极贯彻落实新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协助培训学校做好在校退役士兵入学后的教育管理工作,继续跟进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报名审核和录取入学工作。五是积极创新退役士兵服务管理方式。六是做好军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和接收工作。

(八)进一步落实各项专项管理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着力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对佛山地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更新地名网站,提高信息化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地名文化建设工作,实施地名文化保护工程,指导和协助各区开展“千年古县”、“千年古村落”申报工作。按省厅第三轮界线联合检查安排,做好“佛山-肇庆”线的联检工作,同时对我市6条区级界线第三轮联检进行部署。继续推进、完成4条区级界线的勘定工作,完成我市区划调整后的勘界任务。二是继续深化殡葬改革。推进殡葬服务均等化,减轻群众殡葬负担,出台政策免除户籍市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继续开展骨灰植树活动,进一步推广节地、绿色葬法。继续做好各殡仪馆上等级申报工作,推进我市各殡葬服务单位创建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工作。三是继续开展争创全国婚姻登记等级机关活动,争取在2013年有1家以上的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国家3A等级。四是继续做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做好每月站点巡查工作,加强服务意识。做好站点形象升级改造工作,加强公益宣传。加强站点销售员岗前培训工作,完善投注站的档案管理。五是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九)进一步提升民政系统服务能力。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精心拟制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深入开展讨论,深刻理解十八大的精神实质。要抓住重点,联系实际,用十八大精神指导我市民政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创文”各项工作。按照市创建办的要求,对照任务分解表和操作手册,认真落实各项创文指标,做好材料收集整理,不拖全市创文工作的后腿。三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和党员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风建设,继续开展行风评议。加强普法教育,认真组织好学法考试,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保证民政干部战斗力。四是大力推进现代民政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办好公众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民生热线上线,做好民政业务统一软件的和新办公OA的应用,政务微博运营等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运用新技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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