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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
发表时间:2015-03-06? 文章来源:市民政局

 

 

 

2014年,全市民政工作围绕“保障底线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强化民政服务”的工作主线,紧密结合我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等重要部署,积极作为,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14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不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

1.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科学测算并调整了2014年城乡低保标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从11日起统一由470/人月提高到510/人月,城镇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369/人月,农村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290/人月。全年共发放低保救助金13580.83万元。进一步加大五保供养保障力度。从11日起,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确定参数从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统一提高为“70%(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参照执行),调整后五区五保供养标准整体提高50-265元。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金2732.72万元。

2.不断完善临时救助工作制度。一是及时启动低收入居民临时生活补助联动机制。根据全市物价上涨情况,全年共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及时发放临时生活补助金共计803.7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做好困难群体春节生活补贴发放。及时协调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确保省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全市向35274名城乡低保对象、2588名农村五保对象按照每人150元的标准,发放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共计567.93万元。三是完善临时救助政策制定。起草了《佛山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四是试点开展“救急难”工作。重点指导南海区试点开展“救急难”工作,推动南海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筹建“救急难”专项基金等。

3.着力提高大病医疗救助水平。一是积极探索推动实施异地务工人员大病救助。起草制定了《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大病救助实施试行办法》,将对我市外来务工人员中因罹患重大疾病造成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而导致生活困难者提供救助。二是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从20147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在一级、二级、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不低于90%80%70%,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平均达到80%,年报销封顶线6万元。三是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各区全面提高救助水平,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住院押金和病种限制,超出医改责任书要求的12类大病医疗救助试点范围。全年共支付大病医疗救助金额1630.01万元,救助13349人次,

4.继续强化困难对象救助核查。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增设佛山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公室并配备了工作人员。各区分别出台相关文件,成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居民经济状况核查委员会和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实施低保、五保对象大普查,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到各区开展了低保、五保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委托社工机构到低保困难家庭进行入户抽查。通过普查、督查和抽查等手段促进全市困难对象救助政策的落实执行,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规范和完善保障管理。

5.做好农村五保供养有关工作。完成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任务。全市需纳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37间敬老院全部完成登记工作,登记率100%。实施“暖心行动”工作,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等形式,统筹安排党员、村干部联系困难五保户。全市第四季度“暖心行动”共结对党员和干部3000多人次,结对帮扶重病、重残等失能、半失能五保对象1600多名。

(二)大力扶持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

1.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到4663个,比上年增长11%,其中登记数3562个,备案数1101个。继续推动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一是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备案制。规定各社会团体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可自行决定分支(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二是实施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开通了网上年检通道,提升年检效率,方便社会组织办事。三是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年检“免检”制度。对评估等级3A以上的社会组织或连续两年评定为年度综合运作优良的社会组织实行两年内免于实质性年检审查。四是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认真做好市、区两级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和社会组织信息网建设,并初步实现各级社会组织网上登记(变更、注销)、网上年检、网上咨询、网上管理、信息发布和综合监管。

2.多措并举加强社会组织的扶持监管。一是抓好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有关工作。对2013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开展2014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发展扶持资金审核,共有38个项目通过审核并获得首期扶持资金共计540万元。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出台了《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方案》、《佛山市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推动形成各部门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格局。三是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制订了《佛山市市级社工机构评估评分细则》,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社工机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2014年,仅市本级新增或复评的3A以上等级社会组织达17家。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的运用,在政策层面对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实行优惠,除在社会组织评先评优、申报免税资格、申报扶持资金项目等工作中将其作为优先条件外,首次明确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将实行两年年检免检、三年内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有效。四是编制2014年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市级社会组织目录。经评审共有126家社会组织被列入目录,比上年增长43.2%。五是大力推进党建工作,发挥党群组织正能量作用。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市社会组织党委所属支部已由上年成立之初的15个增加到28个,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六是加强社会组织执法力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非法社会组织、超出章程范围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进行查处,并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有关社会组织进行审计。

3.讲求实效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一是延伸四大平台服务。将市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定期开展的法律、财税、融资和心理咨询服务向区级社会组织开放,促进资源利用最大化。二是创新“为民服务日”活动方式。将社会组织“为民服务日”活动下沉到社区,并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开展各类主题服务。全年共组织社会组织深入社区、工业园区、校园开展专场主题服务5次。三是加大工作培训力度。举办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社会团体秘书长培训班、社会组织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等。依托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每月举办各种座谈会和专题讲座1-2次,并针对入驻市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的社会组织举办“每月谈”活动,创办社会组织月刊,定期发布各类信息、政策或重大活动等。通过组织不同主题和形式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工作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管理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三)加快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配套政策。紧紧抓住全市开展“城乡社区建设提升年”的有利契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民政事业单位设置社工专业岗位的工作意见》、《佛山市社会工作机构评估细则》及《关于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实施意见》等系列配套政策,全力推动我市社工人才本土化及社工人才岗位开发工作。

2.打造发展平台,促进社工队伍建设。组织做好了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市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数达到8129人,创我市历年报考人数和全省各市年度报考人数之最。据统计,2014年我市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数为1503人,累计持证社工人数已达3245人。另外,我市先后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政法学院和佛山社区大学设立了“佛山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成立了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先后举办了为期9天共72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对200多名社工进行培训,提高社工人才综合素质。

3.营造良好环境,提升社工服务知晓度。开展了佛山市2014年“岭南社工宣传周”系列活动,活动包括社工工作市民体验日、“爱·社工”故事短片和“我和社工的故事”征集;与佛山日报社合作,举办佛山市社工青春体验营,组织在校的社工专业学生进行暑期实践活动,延续“佛山岭南社工宣传周”的宣传效应,增强在校学生投身社工行业的信心及实操能力,扩大佛山社工的影响力。

4.落实扶持资金,促进社工机构持续发展。全市现有社工机构94家,已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数达306个,社工服务项目总费用达8000多万元。2014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30多万元,用于社工继续教育和社工职称考试考前培训、举办社工机构经验交流以及宣传发动等;市级划拨45万元政府专项扶持经费到5家社工机构扶持了7个服务项目;禅城区设立了“禅鸣”基金(首期100万)专项资助社工服务项目,并在各镇街均设立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南海区先后筹建多个“关爱基金”支持社工项目;顺德区从2014年起,每年从区价格调节基金划拨480万元用于补助顺德区社工服务站点的运营。

5.社工带动义工,促进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各区通过推动建设志愿者在线管理系统,推行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推广“社工+志愿者”模式经验等方式,把开展志愿服务与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大力引入和培育社工,构建“社工带动义工开展志愿服务”的社会服务体系。

(四)强化村居委会和城乡社区建设。

1.圆满完成了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全市共有村、社区739个,其中村委会328个、社区居委会411个。2014年,全市需换届的共735个村、居委会均完成了新一届换届选举工作,共选举出村(居)委会成员3103名,其中党委建议人选当选率高达94.7%。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中,大专及以上文化占63.9%,比上一届提高了9.5%;平均年龄仅为41.6岁;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89.9%,比上一届提高了25.4%;“两委”交叉任职率达89.4%,比上一届提高了33.3%。此次换届选举总体进程平稳顺利,仅2个多月即完成,期间全市没有出现一起因换届选举引发的进京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2.推进全市“城乡社区建设提升年”活动。以开展“城乡社区建设提升年”活动为统揽,扎实推进“固基础、优队伍,推自治、促协同,理关系、减负担,强服务、精管理”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一是社区建设基础成效显著。五区全年共投入了约2.7亿元用于提升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顺利完成“六个一”工程建设任务,较大改善了社区办公与服务用房条件,相继出台了社区工作经费的保障性文件。二是社区协同共治纵深发展。丰富了公众参与新载体,全市共建立了463个“社区参理事会”、“村(居)议事监事会”等民主议事和决策机构,占村、居委会总数的62.74%。强化了民主监督,全市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工作达标率90%,提前完成了省民政厅下达的任务指标。三是城乡社区治理手段进一步创新。启动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被定为全省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单位。禅城区以“一门式”政务服务体系改革为抓手,试点推进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受到国家、省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南海区在大沥镇、狮山镇和里水镇选取10个社区开展了社区综合性网格化治理的试点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四是社区服务水平提升步伐加快。社区志愿服务蓬勃发展,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志愿者注册率达8.3%。社区文化活动更加繁荣,全市社区普遍开展“邻里守望”社区志愿服务、道德讲堂、“身边好人”巡讲巡演等活动。每个社区至少发展了3名以上文化志愿者。产业社区建设进度加快,其中,三水区以“产城人”融合为发展理念,全面提升了乐平镇产业园区、西南街道水乡工业园和大塘镇工业园的产业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异地务工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五)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和慈善工作。

1.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工作。一是加强汛期前期排查。组织汛期前准备工作检查组,到各区进行汛期防汛工作检查,为汛期救灾减灾工作做好思想和物资准备。二是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6月“威马逊”和9月“海欧”两大强台风期间,我市各级民政干部坚守值班第一线,确保通讯畅通。三是成功举办了2014年“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暨防灾减灾演练活动。四是加强灾情信息管理。认真落实民政部《自然灾害统计报告制度》,保证灾害发生时灾情信息报送渠道和救灾通讯网络畅通,确保了灾害信息初报及时,续报详细,核报准确。

2.完善救灾应急队伍建设。针对村居换届选举后灾害信息员调整的情况,及时举行了3期灾害信息员培训班,就自然灾害统计及灾害灾情报送系统操作等内容对区、镇(街道)、村(居)3级灾害信息员共470人进行全面培训。积极组建佛山市救灾志愿者队伍,专门负责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防灾减灾宣传等,提高我市灾害应急救助水平和能力。

3.加强救灾物资网络建设。完善救灾物资仓储,不断提高我市救灾备灾能力。开展救灾物资清查,报废过期救灾物资,并购置补充新物资。继续采取与超市签订应急物资代储协议的方式,建立救灾物资代储点。研究起草我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在岭南明珠体育馆避护场所内增建200平方米应急物资储备仓库,落实配备了救灾应急物资,保障险情出现时及时对受灾群众进行紧急安置和生活救助。市、区、镇(街道)级相关救灾物资仓储建设不断完善。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创建力度,并按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全市“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累计达到120个,城乡综合减灾防灾能力不断提高。

4.认真做好慈善宣传与救助。一是顺利组织开展了“6.30广东(佛山)扶贫济困日”活动,据统计,我市各级慈善会和红十字会共募得扶贫济困日活动到账捐款3332.04万元。二是召开了全市慈善超市经验交流会和全市慈善会座谈会,促进慈善超市的建设,加强各级慈善会的交流与合作。三是市慈善会协同佛山传媒集团成功举办了“元宵慈善文化人人行”、“一张纸献爱心”、第三届慈善公益项目大赛等一系列慈善公益活动;与相关部门合作,启动了“粤韵真情献爱心助学基金”、“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烧伤救助基金”,对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为重大烧伤病患者发放医疗救助金。四是积极推动支援云南鲁甸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市慈善会发起抗震救灾募捐倡议,全市各级慈善会积极响应,共募集到抗震救灾捐款302.17万元。

(六)提升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加快推动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全市共有养老机构68间,共有收养性床位13301张。为进一步满足养老服务需求,抓好相关政策落实。各级民政部门大力推动集中供养机构的新建和升级改造。投入市级财政资金400多万元对市福利院基础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增设床位60个;南海区福利中心开展了二期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新建养老服务床位1000个,2015年春节前将投入使用;2014年南海区大沥镇完成镇敬老院的重新建设,新增床位500;九江镇敬老院改造项目正式启动,新增床位500个;高明区拟新建一个区级的综合性福利机构,计划新建养老床位1500个;顺德区政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通过由政府划拨土地、民间资本投入资金的模式,在顺德区伦教镇联合创办大型养老福利机构,计划新建床位1500个,另外利用镇(街)政府物业改建新增床位近千个;三水区已建成或已批准立项筹建床位近2000个。等等。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全市民政部门积极努力,推动五区在建或已立项或计划近1-2年内新建床位达到9000多张。二是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开展等级福利机构创建,我市南海区福利中心和三水区福利中心被认定为特级福利机构和省一级福利机构。探索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已在两个养老机构开展试点工作。三是落实好扶持补贴及优惠政策。市级实行对民办养老服务给予了每个新建床位5000元的补贴,各区对每个新增床位给予5000-15000元补贴。2014年全市共新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3个。此外,联合市发改局等部门,加大了对我市公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各项价格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四是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新模式。逐步建立由养老院与医院建立联盟的合作机制,形成了建立独立医疗机构、由医院派人入住、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合同等多种医养结合运作模式。南海区福利中心设置了独立的康复医院,有效的提高了福利中心养老院的入住率、优化了养老院和医院的资源配置,实现养老院、老人和医院的“三赢”。市福利院、顺德区颐养院、三水区福利中心、高明区福利中心等5个区级以上福利中心(机构)和部分城乡中心区域敬老院也通过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开通绿色通道,降低老人在养老院发生重大疾病和意外事故的风险,提高了老人的健康保障程度和生活质量。五是推进老年优待服务均等化。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结合全市实际,对200441日起实施的《佛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进行了修订。930日,市政府印发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佛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新修订的《佛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主要增加了对常住我市外埠户籍老年人在交通出行和文化休闲方面的优待服务,同时适当扩大本市户籍老年人的优待服务范围,进一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我市为老服务水平。六是落实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各区根据市有关要求落实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的发放工作。同时,根据自身实际,积极研究制定高龄津贴提标扩面等有关优惠政策配套措施。继南海区从2013101日起把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扩至本区70周岁以上老人之后,高明区从201471日起将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扩面到70-79岁老人,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禅城区从201511日起正式实施向70-79岁老人发放老龄津贴,同时将10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从原来的300//月提高到500//月。此外,积极推进佛山市老年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开展简化老年证办理流程的专项调研,不断优化老年人管理服务。

(七)巩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及时调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6月,市府办印发了《关于调整全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从71日起,全市按照10.8%的增长幅度调整了全市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原军人、非在职残疾军人、带病回乡复退军人、参战涉核退役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二是妥善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全市共接收随军家属66人,随军家属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标准由原来的69290元调整提高至75519元。三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全市已接收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1171人,其中,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1152人、残疾士兵3人。各区均实现了安置补助标准城乡一体化,并对退役士兵发放经济补助金5520万元。四是抓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报名参加免费教育培训358人,其中1年内短期教育培训221人,考入高职院校6人,学历提升教育培训131人。市、区两级财政支付培训经费共152万元。五是创新复退军人服务管理。联合市社工委、军分区政治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复退军人帮扶活动的指导意见》,共同推进“手拉手、帮战友”活动,在全市村(居)民兵营设立“退伍军人之家”,为复退军人办实事、解难题。建立了社工介入机制,针对复退军人困难家庭及时申请购买社工服务,使社工经常性、长期性介入复退军人群体,开展心理辅导、康复治疗等帮扶工作,通过面对面、专业化、人性化的服务推进帮扶解困。六是积极推进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巩固和发展全市双拥工作成果,动员全市人民参与双拥模范城创建。组织开展了市领导带队慰问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座谈和慰问、双拥在基层活动、双百拥军行活动以及军地青年联谊活动等。召开了佛山市纪念建军87周年暨创建双拥模范城动员大会。大力弘扬和传承革命先烈精神,全市举行了清明祭奠革命先烈大会“9.30烈士公祭活动。顺利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加强拥军优属工作宣传,建立 佛山市双拥网。认真做好了《烈士证明书》、《残疾军人证》的换发工作。

(八)切实抓好专项管理服务。一是扎实开展区划地名管理。完成了三水区西南街道和云东海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加强界线管理统筹协调和指导力度,精心组织第三轮界线联检工作,全面落实界线签约委托管理制度。举办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业务培训班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准备工作。扎实推进区划地名信息化建设。佛山市区划地名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建立了全市行政界线和地名数据库,实现了全市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工作全部网上办理。二是福彩销售管理成绩突出。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原则,夯实站点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拓展销售渠道市场,有效保障了全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的持续有序发展,2014年全市销售福利彩票18.69亿元,同比增幅8.53%三是继续抓好殡葬管理工作。完成2013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总结工作,组织开展了殡改宣传月与殡仪馆开放日活动,连续11年开展“绿色殡葬、回归自然”骨灰植树活动,妥善做好了清明安保工作。此外,积极推动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等工作。切实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和“平安创建”等工作。

(九)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市直民政系统紧密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聚焦“四风”突出问题,扎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以“严明组织纪律、锻造优良作风”为主题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等,实现了干部思想认识、个人作风、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改进优化。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梳理行政职权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实行行政执法职权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强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改版佛山民政信息网并完善子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发布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加强政民互动。同时,抓好政策理论研究。围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基层治理等工作积极开展理论研究,部分研究成果获得了民政部和省市关注和重视。

总结2014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工作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努力改进。

二、2015年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强化法治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履职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在全市民生保障和社会管理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定推进社会救助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全面梳理全市救助资源,建立社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二是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科学调整低保标准,完善临时救助制度,适时启动临时生活补助联动机制。三是不断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和改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继续完善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四是不断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做好五保供养标准提标工作。适时举办全市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研讨培训班,不断提高我市农村敬老院的管理服务水平。五是进一步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六是进一步加强敬老院机构法人登记后的管理工作。

(二)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一是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深化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和培育发展措施,强化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运用,完善和建立市、区社会组织信息网,全面施行社会组织网上登记、网上年检、网上咨询等便民措施,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水平,制定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及服务工作方案。二是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运作,不断提高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制度建设,推进社会组织自我发展。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人才机制,推进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主管)单位的作用,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各项能力。三是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依法开展社会组织2014年度年检工作,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年检合格率和参检率。认真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编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目录。实施2015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评审和绩效考评工作。做好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的管理服务及社会组织党建等工作。

(三)加快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加大对社工机构的扶持力度,促进社工机构发展壮大,编织覆盖城乡社区的社工服务网络。力争2015年,全市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全市人口总数的万分之五。继续探索对未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但已在社会工作领域从事一线工作的“准社工”开展“社会工作员”登记,逐步建立社会工作员登记管理制度。同时,加强专业社会工作宣传,组织举办“第四届岭南社工宣传周”等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社区建设。一是着力抓好基层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贯彻落实各项基层治理政策,促进基层治理和服务法制化。开展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工作。二是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抓好我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加大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投入,完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场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村(社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规范村(居)委会管理,完善基层议事决策机制,加强村民小组监管,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四是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抓好政策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推进定点联系镇(街道)村(居)公开工作,继续开展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做好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五)继续做好防灾减灾和慈善救助工作。完善和规范救灾应急预案,研究制定我市自然灾害救助标准,遇灾情发生时视情况及时启动应急机制,高效开展救灾救助工作;举办2-3期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并组建和完善市级救灾志愿者队伍;继续做好“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和“6.30扶贫济困日”活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避护场所建设;继续抓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此外,进一步探索扩大专项慈善救助覆盖面,不断深化慈善救助工作。

(六)加大力度推动全市养老事业发展。做好养老服务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继续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建设。进一步改革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完善服务功能。推动社会专业机构参与社会养老服务运营,引导养老机构进一步向规模化、专业化、连锁化方向发展。同时,探索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水平,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力争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在养老机构类型、床位数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有较大提升。推动全市老龄工作不断发展。积极做好《佛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有关政策宣传及实施。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举办2015年佛山市老年人文艺巡回汇演。继续推进各区落实“银龄安康行动”。做好佛山市老年人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

(七)做好双拥优抚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坚持以双拥共建为依托,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为抓手,以推动社会化拥军为目标,以军民融合式发展为方向,着力打造双拥工作的新亮点,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和广东省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广泛动员全市军民做好创建双拥模范城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佛山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有效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安置难题。继续完善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照中央要求开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认真做好零散烈士墓迁移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安置政策,特别是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在推进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探索学历提升教育,积极抓好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创新复退军人服务管理,完善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复退军人服务管理机构建设。

(八)进一步做好专项管理和自身建设。一是抓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市级界线“广州-佛山”线联检,组织指导区级界线“禅城-南海”线、“高明-三水”线联检,加强区划地名信息系统建设,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二是开展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着力解决婚姻登记机关办公用房和人员编制等问题,争取我市在2015年新增23A等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三是做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开展综合性服务大厅建设,继续推进投注站升级改造,加大自助终端建设力度,提升福彩知名度和公益形象,加强投注站日常巡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全市福利发行工作安全运行。同时,继续推动殡葬改革,认真做好日常收养登记、婚姻登记、流浪救助等工作,积极开展“创文”、“平安创建”等专题工作。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科学编制全市民政“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民政法治化、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不断提升民政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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