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民政部门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统领工作全局,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抓好底线民生保障、民政公共服务提升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工作,为建设“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和“宜居宜业宜创新的高品质现代化国际化大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不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
——低保救助制度更加完善。2017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由630元/人月提高到900元/人月,全市城乡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530元/人月。完善低保对象分类救助制度。出台《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救助实施办法》,明确将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以及监护人无经济能力的残疾人员,患血友病等疾病且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人员,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和在读子女纳入分类救助对象范围,按照佛山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增发不低于20%的救助金;并明确了家庭困难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救助措施。
——特困人员供养规范有力。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农村五保供养、城镇“三无”人员救助等制度整合并完善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6倍,且不低于当地现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予以确定。
——医疗救助力度持续加大。出台《佛山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一是建立了“资助城乡困难居民参加政府指定的医疗保险制度”,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临界对象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二是提高门诊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从2017年11月1日起,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临界对象在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普通门诊疾病”和“门诊慢性病种、门诊特定病种疾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支付部分满足条件可按80%比例予以报销,年度报销最高限额分别为1万元和2万元。三是提高住院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低保对象和低保临界对象在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首次医疗救助比例为90%,年度报销最高限额为10万元。特困供养人员住院的医疗救助比例为100%。在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住院首次医疗救助报销后,剩余个人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二次救助比例为95%,年度报销最高限额为8万元。四是开展按病种付费医疗救助。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临界对象因患“按病种付费的病种”疾病到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金额计算公式与住院医疗救助相同,年度报销最高限额包含在住院医疗救助的年度最高限额中。按病种付费医疗救助与我市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同步施行。五是开展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从2017年11月1日起,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在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诊治门诊慢性病种、门诊特定病种疾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其个人先行支付后,本市户籍人员回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非本市户籍人员回居住所在区民政部门按80%的救助比例予以报销,年度最高限额为15万元。
(二)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市减灾委员组织架构,调整了市减灾委员会成员,组建市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对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划、应急预案和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预警响应、应急救助和灾后重建提出技术支撑和评估意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领域重点专题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指导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培训演练和公众宣传等。印发《佛山市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实施方案》,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加防灾减灾救灾,并成立佛山市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联盟,有效补充了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力量。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佛山市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大幅度提高自然灾害中的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死亡人员家属慰问金标准。此外,修订《佛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基础工作不断夯实。认真做好春运期间救灾工作。印发《2017年春运救助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春运应急救助工作机制并顺利完成春运期间救灾工作。开展2017年汛前防汛备汛工作安全大检查。对市、区、镇(街道)灾害信息员进行培训。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各项活动及千场防灾减灾知识巡回宣传活动。
(三)加强民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协同市国土局编制《佛山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着力推动“新佛山市社会福利院”和“佛山市老年养护院”两个项目建设。制定《佛山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推进建立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提高养老机构医疗卫生覆盖率,以及实现养老服务评估科学化、常态化和专业化,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等。建设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现南海区、三水区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均已正式运行;禅城区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已完成平台开发建设,年底正式运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我市现有4个改革试点中祖庙街道敬老院、顺德区颐养院、顺德区龙江镇敬老院已完成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以南海福利中心为龙头的整区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安装简易喷淋设施,并协同市财政局向各区划拨帮扶建设资金。提前完成了2017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46‰的指标任务。到年底,全市收养性床位数达到33212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46.5‰。此外,推动提升全市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联合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举办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管理培训班。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和人员参加“福彩杯2017广东省老有所依天使在身边”大型公益活动,并有机构及人员被评为“最佳养老机构”和“最美养老护理员”称号。
——切实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继续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并实现五区6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意外伤害保险政府出资统保100%覆盖。全面启用佛山市老年人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市民办理老龄业务实现全程无纸化。开展佛山市老年文化节活动。到五区举行老年文艺巡演,共吸引全市近6000名老年文艺爱好者参加;以各区开放大学为依托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绘画、法律宣传、摄影为主题的老年人公益讲座,2017年全市累计举办40场,超3000人次参加活动;组织老年体育爱好者参加全省老年人柔力球比赛和网球比赛并获佳绩。举办形式多样的“敬老月”活动。如组织开展了对高龄老人、困难老人、残疾老人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南海区举办“活力金秋,幸福南海”2017年南海区老年人艺术节——文艺节目下基层展演活动;顺德区举办“善耆杯”第二届长者才艺大赛启动仪式暨重阳嘉年华活动;其他区及镇街分别举办老年人歌唱比赛、体育运动会、听曲、品画等活动。各区还结合实际举办系列特色活动,南海区组织“第七届千叟游南海”活动,让老人们领略新时代品质城市发展新变化;顺德区龙江敬老院举行“2017重阳敬老晚宴晚会”;三水区举办“敬老千叟宴”活动;禅城区举办“庆重阳·关爱长者,服务长者,公益社区行”活动等。全市还广泛开展了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保障困境儿童及残疾人生活。一是抓好孤残儿童生活保障。提高孤儿最低生活养育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孤儿养育标准按照1800元/人月落实发放。目前,全市共有孤儿625人,1-12月共安排生活保障金约1350万元。拟定了《关于提高我市2018-2020年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确保孤儿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制度。按照1000元/人月的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儿童发放补贴。1-12月,共向83名儿童发放补贴资金约98万元。 另外,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起草了我市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并征求各部门意见。二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建设。积极做好承接由市残疾人联合会移交的“两项补贴”有关工作。指导各区分别建立“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注册帐号,并对系统信息进行录入。完善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制度,并督促各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工作。结合实际情况会同市残联提出我市今后残疾人补贴暂行办法。
——推动慈善公益事业蓬勃发展。一是有序开展“6.30”扶贫济困日活动。6月29日,市委书记鲁毅带领市几套班子领导和市委机关干部开展捐款活动,为第八个广东(佛山)扶贫济困日活动拉开序幕。6月30日上午举行“2017年广东(佛山)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爱心企业人士现场认捐1978万元。全市“6.30”活动慈善认捐金额5436.48万元,比上年增加4786.48万元。二是城市爱心GDP位居全国全省前列。2017年1月,中国慈善联合会发布“第四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报告,佛山市以84.05分的综合指数位于全国第23名、全省第4名(广州、深圳、中山、佛山)。三是慈善氛围浓厚,公益活动精彩纷呈。美的集团助力慈善事业发展。7月25日上午,美的集团创始人何享健先生在顺德区公布60亿元慈善捐赠计划,用以支持佛山本土乃至全省全国等多个领域的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其中向佛山市慈善会捐赠1亿元。精心组织策划了元宵“行通济”活动和2017年五十公里徒步慈善募捐活动,举办2017年“为爱行走”丹灶金沙岛公益福彩大型徒步活动。参加全国城市慈善工作经验交流会,向全国慈善界同仁介绍佛山慈善事业发展情况,获中华慈善联合会及兄弟城市高度好评。此外,积极推动制定《佛山市建设“乐善之城”行动计划(2017-2020年)》。四是开展慈善组织登记和认定工作。出台慈善组织登记和认定的工作指南,实施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备案制度等。截至年底,全市共登记慈善组织5家,认定慈善组织12家,确认8家慈善组织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四)深化基层组织和城乡社区建设。
——扎实做好村居换届选举。2017年,我市共有749个村(社区)需换届,其中村327个、社区422个。全市换届工作平稳顺利完成,依法依规选好了配强村(居)委会班子,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并切实保障了村居民的民主权利,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和省委村级换届风气专项巡视组的充分肯定。本次换届全市共选出“两委”班子成员4363名,其中党组织成员3768名,村(居)委会成员3308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为85.7%,“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例为87.7%。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员平均参选率达91.7%,自治组织换届选举选民平均参选率达94.5%。共选出非户籍委员260名,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参加村(社区)“两委”选举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换届期间,出台了《bet关于做好离任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并对新当选村居“两委”成员开展培训。
——进一步深化村级民主监督。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健全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结合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同步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优化村(居)务监督队伍建设。全面开展以“九有”为重点内容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村级换届选举契机,修改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全市327个村委会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同时,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特别是换届选举等各项信息公开,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
——有效推进基层治理体制创新。全面启动社区减负和村(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工作,制定《佛山市村(居)委会工作职责指导目录》,明确了“依法承担、依法协助、依法禁入”三个清单内容。各区相继出台《区级社区减负工作方案》和《区级村(居)委会工作职责指导目录》,进一步理顺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权责关系,释放居民自治活力,提升村(居)委会服务能力。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正式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力促我市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目前,经过6年探索发展,各区在原有村居自治机制下,创新设立“社区参理事会”、“议事监事会”以及村组两级“议事会”和“家乡建设委员会”等协商议事机构600余个,并探索搭建了“社区自治家园”“市民议事厅”“社区政策观测站”“社区学院”和开发了“手机村务通”等社区居民参与平台。另外,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南海区和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试点建设工作顺利通过民政部检查验收,并确定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不断夯实城乡社区基础建设。合理布局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各区根据《佛山市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了区级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文件,保障“由开发建设单位配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的政策执行落地,城乡社区用房配套不足的问题得到改善。全市现有758个村居共建立了763个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筑总面积达到13.87万平方米。全市全面推广“一门式”政务服务创新体系建设,各区均已完成镇(街道)级以上自然人“一门式”综合窗口建设,并在全市村(社区)建立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对政务服务系统、村居组织运作系统和生产生活服务系统等进行整合,打造集约共享、高效电子化的社区工作平台和公开互动、协商共建的社区公众平台。
(五)着力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深入推进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制定《2017年度佛山市推进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深化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管理的沟通机制。出台《佛山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推进行业自律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以5个市级行业协会为2017年社会组织行业自律和社会信用建设示范单位引领和引导社会组织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强化行业自律。全面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对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开和公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抽查审计。继续鼓励社会组织上等级,2017年市级共评出3A以上等级社会组织16家。加强社会组意识形态领域的监督和引导,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表彰和举办研讨会论坛须向业务主管单位和民政部门报备制度。
——创新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方式。2017年,确认206个市级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创新服务形式,打造社会组织“四大孵化平台”,即整合现有的信息化服务,以及法律,心理,财税,党建等常驻服务,打造“云服务平台”;升级线上物资捐赠平台“民爱坊”,改造“云资源平台”;与市人社局、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构建“云招聘服务平台”,166家社会组织注册佛山市人才网,成功对接求职者和招聘者653人次;成立全市首个孵化基地志愿者总队整合发展志愿者资源,搭建“云志愿服务平台”。
——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继续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党建工作同步机制,强化党组织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贯穿于登记成立、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和章程制定等各个环节。2017年,佛山作为全省唯一一个被中组部选定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综合检测区的地市,全力推进社会组织党建综合监测区建设,进一步巩固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效。首创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1+N”管理模式,把市级行业协会分成18个群组,选定18个龙头党组织,实行“组织、学习、建设、服务、活动”5个带动,实现群组党建共同发展,构建了党委统筹、龙头牵引、共建互促、融合发展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得到市委领导肯定并经人民网专题报道。建立社会组织党建监测点、打造示范点。选取10个单位作为监测点,并通过树立党建工作品牌示范,推进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不断发展进步。此外,还设立党建项目资金。每年扶持实施党建工作项目的社会组织5家,分别补助资金10万元,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建工作有效覆盖。截至2017年底,共有市级社会组织党组织75个,党组织覆盖率93%,党的工作覆盖率97%。
(六)不断加强专业社工工作。组织做好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宣传、报名及考前培训等工作,全市2017年通过考试人数共775人。截至年底,全市注册登记民办社工机构162家,持证社工9119人,每万人持证社工达12.2人,提前超额完成省规定的“到2020年每万人持证社工数达10人”的任务指标,持证社工人数及每万人持证社工数均位居全省前列。加强社工人才专业化培养,包括协助开展“社工专才培养计划”系列培训,举办2017年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班,实施2017年社工督导培训提升班项目等。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举办2017年“岭南社工宣传周”系列活动,包括举办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志愿服务总队成立活动;与市人社局合作搭建社会组织人才招聘求职平台并现场举办社会组织人才招聘会;与佛山电视台合作宣传报道“岭南社工宣传周”系列活动等。组织开展“激扬青春·放飞社工梦”活动。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大力支持我市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共遴选5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对口帮扶广西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社工人才培养、服务项目实施等工作。
(七)巩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围绕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建军90周年大庆,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包括积极宣传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创建成果,大力开展全国双拥慰问信宣传活动、“双拥宣传月”活动,优秀退役士兵系列报道等。打造精彩纷呈的拥军活动“盛宴”。举行纪念建军90周年大会,鲁毅书记、朱伟市长等市几套班子领导和驻军部队领导以及军队离退休老同志、驻军官兵、优抚对象代表和军地双拥先进单位代表1000多人出席大会。深入军营走访慰问部队,并举行优秀退役士兵事迹分享会,开展“送文化艺术进军营”以及“欢迎退伍军人光荣返乡”等活动。多措并举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拥军优抚安置政策,认真开展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管理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做好烈士纪念活动。切实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开展了“三访”活动,即各级领导、部门“走访”慰问活动,各级领导“下访”活动和部门联合“接访”活动;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分别组织开展优抚对象;妥善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全市随军家属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标准提高至100758元。有力支持驻军部队军改工作。积极筹划创建佛山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佛山市人民政府与中国能建集团公司合作共创佛山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示范区以顺德杏坛等区域为轴心,总体规划95平方公里,将组建2000亿元的佛山军民融合创新产业基金作为产业引导基金。打造“政社互动”型复退军人服务工作品牌。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复退军人服务体系的意见》。同时,以点带面,织就复退军人服务网络。以南海区复退军人服务中心、里水镇复退军人服务工作站、宏岗村复退军人服务工作联系点为先行点,率先建立规范的服务组织。目前,共建成区级复退军人服务组织5个、镇级服务组织28个,村级服务组织286个。2017年,全市支持部队建设的投入达到2.13亿元,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防军队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及军休服务工作。完成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数据采集、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全市已接收2016年退役士兵1172人,并开展了退役士兵形势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较好落实了军休干部“两个待遇”。佛山市军休二所获得广东省“五星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称号,佛山市军休所获得“四星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称号。
此外,加强民政服务对象托养管理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迅速落实跨市托送人员接回安置。在规定时间内将市外托养的272名流浪乞讨人员全部平安接回本市,并对后续的安置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细化落实,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为提高我市托养管理水平,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各部门,迅速启动“市级受助托养中心”项目建设工作,提前完成前期审批流程并在12月19日动工,预计2018年底交付使用。认真抓好殡葬改革与管理。全力清明安保工作,清明节期间全市殡仪服务单位共接待祭扫群众500多万人次,各种类型车辆100多万车次,未发生交通事故、人员踩踏等安全责任事故。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骨灰植树等活动。修订印发了生态葬补贴实施办法,将骨灰植树补贴从300元/份上调到500元/份,共发放补贴资金21.3万元。完成了2016年度全市经营性公墓年检工作。继续落实殡葬基本服务费免除政策,2017年,全市共为2万多名群众免除费用1800多万元。全市福利彩票有序发展,截至12月11日,全市福彩销售总额达到19.59亿元,提前完成省下达的年度销售任务。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第三轮界线联检工作安排,我市牵头与江门、清远市开展界线联检。协调解决三水区与四会市飞地管理问题。全面推进佛山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了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年底困难群众防寒保暖工作督查等。
二、2018年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动工作开展,谋划事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认真落实十九大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部署,努力在佛山建设高水平高质量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中迈出坚实步伐,作出新的贡献。
(一)社会救助工作。着力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使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增长相适应,更好地保障我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重点抓好佛山市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加强部门衔接配合,强化资源统筹,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管理水平。做好市有关单位和各区信息数据共享内容和方式的调研,力争实现跨部门数据的实时对接和信息共享,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二)减灾救灾及公益慈善。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政策文件,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三个转变”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以把佛山打造成为“乐善之城”为目标,大力宣传贯彻《慈善法》,完善促进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依法行善、快乐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实施。加快市级老年养护院、新福利机构二个项目的建设。按制定的进度计划,切实推进市级助人员托养中心项目建设。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整治,并形成全面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报告。继续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督促各区加快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并通过平台的信息化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继续做好孤儿养育标准的提标工作。不断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通过完善保障措施、加大财政投入,着力打造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保障制度化、组织网络化、服务专业化、惠及全体儿童的救助体系。
(四)城乡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治理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强化社区党的核心领导地位,激发社区协商共治活力,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创全市城乡社区建设新局面。深化村(居)务公开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社区减负。督促各区尽快制定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编制权责清单,成立村(社区)行政事务准入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作用,联合组织、编办、纪检监察、财政、农业、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展督导,对村(居)委会明确禁入和禁止开具的各类证明及盖章环节等事项进行检查和清理。加强社区民主协商建设。注重利用新媒体协商,广泛开辟社情民意征集渠道,探索搭建村(居)民信息化协商平台。注重协商成果的转化运用。指导各区建立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和监督机制,制定社区协商事项目录,确定协商内容,提高协商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议事协商成果得到有效落实,促进社区协商工作有序开展。加大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力度。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政策创制。推动“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意见”、“加强乡镇能力建设”、“村务监督委员成员补贴”等政策出台。
(五)社会组织管理。把继续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当作头等大事,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对社会组织内容的阐述和党中央对社会组织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再立新功的殷切希望,继续深入推进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强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实施社会组织红黑名单,设立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党建项目,简化编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手续,推进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党建“1+N”模式,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找准新定位,规划新目标,制定新路径,取得新成绩。
(六)专业社工工作。完善社会工作服务发展政策体系。制定《佛山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等政策。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发动工作,继续开设考前培训班、继续教育培训班和社工督导培训项目。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岭南社工宣传周”、“社工青春体验营”等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大众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加快推动志愿服务发展。积极宣传推广“i志愿”服务系统,大力培育志愿服务组织,做好社会组织法人类志愿服务组织登记审批工作,指导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地开展志愿服务。
(七)双拥优抚安置。扎实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广泛动员全市军民做好创城迎检的各项准备。认真落实军改任务,并开展“八一”走访慰问、“爱心献功臣”“双拥在基层”等活动,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进一步营造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良好社会风尚。筑牢拥军优属政策和社会基础。抓住国家和军队全面深化改革契机,会同军地有关部门调整完善拥军优属政策法规,协调出台衔接配套的政策措施,为破解双拥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有力支持。加强城乡社区双拥工作,积极动员“两新”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参与拥军优属活动,促进社会化拥军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政社互动型”的复退军人服务体系,推进复退军人服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系统化,完善复退军人精神激励机制,建设复退军人服务信息系统,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复退军人服务工作,帮助复退军人解决实际困难。做好2017年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宣传、发动、报名入学等各项工作。做好军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和接收工作。认真贯切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探索军休服务中引进社工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等社会化军休服务管理方式。
另外,加强区划地名管理。依法依规做好收养登记、婚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等工作。继续推进殡葬改革,落实惠民政策,宣传生态殡葬理念。加强福彩发行管理,确保福彩销售安全运行、稳步增长。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大力推进民政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