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分配使用坚持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考虑区域发展、人口数量、建设规模等因素,确定项目补助标准,重点用于社会福利事业项目支出。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现将我市2013年度发行福利彩票所筹集的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3年佛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情况
2013年我市共销售各类福利彩票172269万元,上缴中央、省公益金34396万元,市留成公益金17931万元。
二、2013年佛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情况
根据民政部和财政部关于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规定,经市政府批准,2013年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留成收入17931万元,支出10174万元,当年结余7757万元。
三、资助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及投入资金情况
1.居家养老服务经费
居家养老服务经费支出531万元,主要用于为我市十类的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安装“平安钟”。
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支出462万元,主要用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支出。
3.福利机构(含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福利机构(含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47万元,主要用于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4.社工工作经费
社工工作经费支出246万元,主要用于向社工组织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支出。
5.老年人优惠、慰问、文体娱乐及托养经费
老年人优惠、慰问、文体娱乐及托养经费支出495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优惠IC卡制作;特困老人、百岁老人慰问;星光老年之家建设、运转支出。
6.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支出749万元,主要用于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生活津贴。
7.残疾人事业基金
残疾人事业基金支出55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抚恤金、护理费、矫治工程及孤残儿童抚养费等。
8.福利机构扶持经费
福利机构扶持经费支出237万元,主要用于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社区家庭服务中心。
9.救济救助
救济救助支出358万元,用于麻风病人救助;三无、五保慰问;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救助及城乡低保对象大病医疗救助。
10.基层福利事业发展
基层福利事业发展支出1929万元,主要用于扶持镇街残疾人事业专项、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社会养老服务等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11.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支出280万元,主要用于以老年人、儿童、青少年、妇女为重点服务对象的社区基础设施投入和社区服务提升投入支出。
12.社区信息化建设
社区信息化建设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支出。
13.社会组织孵化建设
社会组织孵化建设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培育社会组织的支出。
14.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
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支出76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和残疾弃婴福利事业。
15.特别扶助保险计划
特别扶助保险计划支出311万元,主要用于25-50岁青壮年病故及意外身亡的补助支出。
16.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支出19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供养、创建减灾示范社区补贴、白内障复明手术补贴、养老机构评估等社会福利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