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同时今年的9月30日又是我国首个烈士纪念日,日前,民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根据中央关于建国65周年庆祝活动的部署安排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通知》要求,做好国庆节走访慰问和烈士纪念日相关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在国庆节前后精心安排落实好走访慰问活动,组织对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通过上门看望、发放慰问金或慰问品、邀请参加庆祝活动、召开座谈会、联欢会等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优抚对象活动。深入了解优抚对象生活状况,特别是烈士遗属精神抚慰方面的状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对享受抚恤补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优抚对象,要依据相应政策给予社会救助,并优先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体系。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为优抚对象送温暖、献爱心,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通知指出,烈士纪念日各地要举行公祭烈士、向烈士墓敬献鲜花、开展网上纪念烈士等活动。各地民政部门要紧密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公祭烈士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配合、烈士遗属和老战士等相关人员参加以及烈士纪念场所环境整治、参观瞻仰纪念馆和烈士墓的讲解引导等工作,积极配合落实向烈士墓敬献鲜花的要求,及时调配献花人员,做好接待和引导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要严格执行改进作风要求,坚持节俭简朴,反对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务求活动实效。同时,把走访慰问活动同推动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在走访慰问活动中对涉及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社会优待等各项优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有关政策待遇兑现到位。